【摘录】:宋明理学是脱胎于传统经学的儒学新想想与新形态,这种新想想与新形态在宋明理学的发展历程中呈现出丰富性与各种性,并最终趋于训诫与踏实,清初理学重臣李光地是其垂死代表。本文以李光地的晚年《诗经》学代表作《诗所》为对象,通过对他释传《诗经》语境规复的垂死设施以及各得其所的指标磨练,进而分析他由辞求意、不雅其所兴的诗意体会,与曲尽情理、小大兼举的诗义讲明,充分呈现李光地怎样由经学转出理学,以及使理学与经学分离,以综合的面孔消弥存于经学中的理学各种性,从而既使脱胎于经学的理学训诫,也促其闭幕。
【要害词】:李光地《诗所》诗意诗义宋明理学
【中图分类号】:B2
王国维曾论有清一代学术,“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说念咸以降之学新”; 其中对于“大”的说明是,“顺康之世,天造草昧,学者多胜国遗老,离丧乱之后,志在经世,故多为致用之学”,并指出顾炎武开其端。不外,相对于乾嘉考据学的“精”,以及说念咸以降逆睹世变而催生的近代学术想想的“新”,仅以“志在经世”的“致用之学”似仍难诠“大”。要是作些推敲,“大”或不错在形态上领略为强大,在内涵上领略为丰富,在表象上领略为恢宏,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不错引为表证。但是,强大、丰富、恢宏往往意味着焦灼、矛盾,乃至冲突,因此,对于步履中的东说念主而言,便有必要来加以消亡,以求想想的踏实,此亦可为志在经世的致用之学的内涵。清初康熙朝的理学重臣李光地( 1642 - 1718) 似乎便承担了这么的历史背负,《周易折中》的书名便明晰判辨地指明了他的学术想想定位。诚然,学术想想的斡旋折中往往被视为创造性的穷乏,要是这种综合更祸害地呈以御定的相识形态,那么更易引来轻茂。不外,要是撇去相识形态的成分,纯就学术想想自己而言,依凭经学的新辟而转出的宋明理学,其学术想想的创发,至清初也诚已了无余蕴。因此,李光地的综合虽难有大的创发,但却足以股东宋明理学的闭幕,从另一个角度促动儒学的转型; 更何况,综合自己也不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不仅需要丰厚的学养,而况也需要崇高的识见。本文以李光地的《诗所》试不雅他对宋明理学的闭幕。
一、语境规复
看成理学名臣,李光地对于《诗经》性质与功能的相识,诚乃一秉儒学的政教传统,他在《诗所序》中开篇说明:
古者学校四术及孔门之教,皆以《诗》首,为其近在情趣,察于伦理,而偏激至也,光四海,通神明,率由是也。
然则,诗三百的创作配景不清,作家不解,且无题,概言之,诗的本意都不明晰,又怎样从中讲明理学所揭示的义理呢?宋往常,东说念主们接纳《毛诗序》,但宋以后,宋儒运转怀疑《诗序》,别求《诗》意。四库馆臣云:“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敦厚宿儒,亦遵守《序文》。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新义日增,旧说几废”的说法,稍过邋遢。事实上,开启“新义”的欧阳修并不曾绝对推倒“旧说”,其后的北宋王安石、南宋吕祖谦都仍然基本承认《诗序》的巨擘,而苏辙亦然部分接纳,“取《序文》首句为毛公之学”,只是到了朱熹后期,才绝对推翻《诗序》的巨擘,指出“今考其首句,则已有不得诗东说念主之本意,而肆为妄说者矣”。即便如斯,“自是以后,说《诗》者遂分攻《序》、宗《序》两家,角立相争,而终不成以偏废”。
不管攻《序》、宗《序》,宋儒的观念仍然是要寻求《诗》的本意,这是半信半疑的。按照孟子的带领,寻求《诗》的本意,应沿两条旅途:一是回到《诗经》文本(text),“以意逆志”。“故说《诗》者,不息章取义,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对此,朱熹注曰:“程子曰:‘举一字是文,成句是辞。’愚谓:意,谓己意;志,谓诗东说念主之志;逆,迎之也。”换言之,就是以读者的领略去反推诗的本意。二是重构《诗经》语境(context),“知东说念主论世”。“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东说念主可乎?是以论其世”(《孟子·万章上》)。平实而论,《诗序》也恰是遵奉这两条旅途来解诗的。宋儒尽管质疑它的巨擘性,但终究难以含糊它的垂死参考价值。即即是朱熹,虽认为《诗序》对领略诗意的打扰太大,“然犹以其所从来也远,其间愉快真有传授证验而不可废者”,因此只是把《诗序》与《诗》分开,专写《诗序辨说》,“并为一编以还其旧,因以论其得失云”。
宋儒解脱了汉唐的巨擘,但问题却有时处置。一是宋东说念主的以意逆志,在想想目田的氛围中,更光显地推崇为自呈私意,讲得越多,离诗的本意越远。二是诗意与诗义之间正本即有的不屈等性,并不因为诗意的把合手就消解了。皮锡瑞讲:
《诗》为东说念主东说念主童而习之之经,而《诗》比他经尤难明。其是以难明者,《诗》本讽喻,非同质言,前东说念主既不质言,后东说念主何从猜想?就《诗》而论,有作诗之意,有赋诗之意。郑君云,赋者,或造篇,或述古,故《诗》有正义,有旁义,有断章取义。以旁义为正义则误,以断章取义为本义尤误。是其义虽并出于古,亦宜审择,难尽纳降。此《诗》之难明者一也。
自欧阳回话,宋儒本是因为质疑《诗序》所揭示的诗义,因此要再行领略诗意来讲明诗的“本义”,但遵守则如四库馆臣所指出的:
盖文人之说《诗》,多求其意。讲学者之说《诗》,则务绳以理。相互掊击,其势则然,然不必尽为定论也。
所谓“务绳以理”,即是用宋儒所要彰显的义理去硬生生附在诗上,以之为诗义,而无所畏惮诗意。因此,《诗》学的要害必须要兼顾诗意与诗义。只讲诗意岂论诗义,失去了诗教的根底功能;反之,则绝对悬置了诗。而要兼顾诗意与诗义,诗义的讲明又须基于诗意的把合手上。李光地要综合宋明理学在《诗》学上的设立,尤其在接纳朱熹《诗集传》的基础上,消亡朱传与毛序,便要使上述问题得到妥善的处置。
李光地解诗的总旅途一经由“知东说念主论世”,进而“以意逆志”,即当先对诗三百作的创作期间进行分袂,笃定诗的语境,然后再解诗。在《诗所序》中,李光地将诗三百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时段是文、武、成、康之世,他讲:
今考三百之篇,出自文、武、成、康者百,《二南》风之自也,《小雅》治之经也,《大雅》德之本、命之符,《周颂》功之成、教之至也。
这一技巧功成教至,纪录的是周公笃世业、勤王家治下的风习。至于《风》《雅》《颂》之区别与干系,李光地曰:
《风》者,室家之诗也。《雅》者,朝廷之诗也。《颂》者,郊社宗庙之诗也。始于室家,行于朝廷,达于郊社宗庙,故曰:“造端乎配偶,察乎寰宇也。”
而《雅》有小、大之分,则“以义别也”,即所谓:
通高下之情,联亲疏之欢,其事未远于《风》,是以为《小雅》也。推奉命之原,述先人之德,其事已近于《颂》,是以为《大雅》也(《诗所》,第236页)。
又,传统说诗有正、变之别,故这一时段的诗便属于正。只是《二南》为正风非常明确,而《雅》、《颂》情况比较复杂,需集中后续时段加以说明。
第二个时段是成、康之后到东迁,即“《邶》、《鄘》以下之为风,《六月》、《民劳》以下之为雅”。(《诗所》,第129页)李光地曰:“成、康尔后,各国之诗,各归所部,不收入于《王风》。”(《诗所》,第153页)又注“《六月》六章”:“玁狁内侵,宣王命尹吉甫伐之,功成而归,其僚友作诗好意思焉。”(《诗所》,第259页)康王至宣王有百余年,这是一个冉冉零落的期间,宣王诚然还能顽抗“内侵”,但随后的幽王荒乱,使西周消一火,平王便只可东迁了。明日黄花段都属于有别于《二南》“正风”的“变风”。针对“今说《诗》者,多以东迁后事牵勉为据”,将这部分诗划入东周技巧,李光地指出是诞妄的,他讲:“东迁之王不巡,太师不采,何得鲁东说念主收之,与六代歌舞并存哉?故知邶、鄘以下,犹多西周时诗也。”(《诗所》,第153页)换言之,《风》死亡于西周。至于《雅》,属于这一时段的是《小雅·六月》、《大雅·民劳》以下部分,因此,这部分不属于“正雅”,“正雅”部分只须《六月》与《民劳》前边那些,它们属于文、武、成、康的期间。
除了技巧上的笃定,李光地同期说明,划入这一技巧的诗,其实是时空交叠的。所谓“《邶》、《鄘》以下之为风”,不单是技巧上的成、康尔后的各国之诗,亦然空间上的西周王化未及之地的诗。李光地讲:
殷之故都,北鄙为邶,南鄘东卫。武王封康叔于卫,其后兼有邶、鄘之地。是以邶、鄘之诗,皆言卫事。卫为殷都,习于浊世郑卫之音,而北鄙为甚。周既改进,余风未殄。三国之诗,大率皆配偶之说念乖,与《二南》之化反,而其被之以邶音者,则其哀伤惨戚,尤非所语于南风之和也。(《诗所》,第153页)
由此反证,文、武、成、康技巧的诗,在空间上也只然而文、武、周公王化所及的中枢区域。
第三个时段是平王东迁以后,即《小雅·节南山》以下部分;而况,“东迁之诗,不得入于《大雅》,故与《小雅》相附”(《诗所》,第237页)。不外,在这部分诗中,却有多少首诗与东迁以后的情形极不相称,这即是所谓的《豳雅》;由此,亦触及《周颂》中的多少首诗的问题,即所谓的《豳颂》。
在总计《国风》中,《豳风》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部分。豳,又作“邠”,是指周的祖先公刘诱骗农业的豳山。据朱熹《诗集传》:
(公刘)能复修后稷之业,民以蓬勃,乃相地盘之宜,而立国于豳之谷焉。……武王崩,成王立,年幼不成莅阼。周公旦以冢宰居摄,乃述后稷、公刘之化,作诗一篇以戒成王,谓之《豳风》。(《诗集传》,第529页)
《豳风》有明确的落款,尚可推定其语境,但《小雅》与《周颂》中有多少篇,即《小雅·楚茨》以下,《周颂·载芟》以下,却难以阐发。由于这些诗形色祭祀极尽注目,故前东说念主将它们领略为与《豳风》具有沟通的性质,称之为《豳雅》与《豳颂》。但是,具体是哪几篇,并无定说。李光地《诗所》以朱熹为宗,但朱熹《诗集传》对此也存有疑义。朱熹曰:
或疑此《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四篇即为《豳雅》。……亦未知其是否也。(《诗集传》,第629页)
或疑《想文》、《臣工》、《噫嘻》、《乐岁》、《载芟》、《良耜》等篇即所谓《豳颂》……亦未知其是否也。(《诗集传》,第739
李光地对前者,依据诗中所呈现的农事、称谓等“旧俗”,认定《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四篇即为《豳雅》;对后者,则料定仅《载芟》“此下三章,所谓《豳颂》也”,而摈弃了朱熹说起的另外几首诗。李光地的论证雷同是依据“旧俗”:
《周礼》“国大蜡,击土饱读而吹之”者也。然惟此三章耳。朱子并《想文》《臣工》《噫嘻》《乐岁》言之,恐非。盖后稷配天之辞,非所施于蜡祭,而《臣工》《噫嘻》,皆有时王名号,非说念豳旧俗《七月》《楚茨》等之例也。(《诗所》,第416页)
在总计诗三百的语境规复上,李光地自认为东迁诗,以及《豳雅》、《豳颂》的笃定是他的创见,因此在《诗所序》突出指出:
惟《节南山》以下为东迁,《楚茨》以下为《豳雅》,《载芟》以下为《豳颂》,乃前儒所不决,而今创说者。(《诗所》,第130页)
李光地除了对诗三百的创作时空作了上述这么的基本笃定外(兹列暗示之),在具体的注解中,遥远悉力于诗的语境规复。诚然不成以为李光地的语境规复充足正确,但他以此看成领略诗意、阐述诗义的前提,则无疑表证了宋明理学由《诗》学转出理学的基本精神与想想格调。事实上,李光地是将这么的语境规复悬为由《诗》学转出理学的根底旅途,其书落款为《诗所》,意即在此,《诗所序》曰:
夫子曰:“吾自保反鲁,然后《雅》《颂》各得其所。”……孟子言颂其《诗》者,必论其世。今失其世,则又赖有《诗》存,而不错推而知,旁引而得也。既知得所之义,然后章求其次,句逆其情,称名赜而不可厌也,叠文复而不可乱也。(《诗所》,第130页)
与语境规复、诗三百各得其所的追求相应,李光地对音训也尤有遴选,其门生陈万策序《诗所》,专门标示了这少许:
公尝论亭林顾氏音学,妙契古先。故略吴氏《叶韵》而载顾氏《诗本音》者,本公素愿也。(《诗所》,第131-132页)
对顾炎武音学“妙契古先”的一语评判,不仅足以表证李光地的语境规复,而况还不错看到李光地对亭林之学的袭取。
二、由辞求意
“知东说念主论世”的语境规复完成以后,天然便插足“以意逆志”的诠释设施。比较起来,前者更多的具有验证的性质,后者则偏向诠释。由于“以意逆志”以“志”的阐发,即“诗义”的讲明为最终指标,而诗义的讲明又须基于“诗意”的诠释,因此,诗的文本所呈现的意想诠释应该是前提。但是,诗意的诠释又往往受到诗义阐发的影响,故诗意与诗义往往是相互傍边的;而在儒家诗教的传统下,诗义实践上具有前置的作用,决定了诗意的诠释,这就难免出现望文生义的诠释,以致不管怎样也解读欠亨。朱熹在诗学中的耐久困惑即缘于此,他最终绝对摈弃《毛诗序》,并因此进一步解脱前东说念主讲演,直面“本文”来诠释“本意”,就是根底上对层累了的诗义照料的解脱。朱熹讲:
某向作《诗解》,翰墨初用《序文》,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其后认为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存《序文》,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东说念主本意。其后方知,只尽去《序文》,便自可通。于是尽扫荡旧说,诗意方活。
念书如《论》、《孟》,是直说日用目下事,文理无可疑。先儒说得虽浅,却别无穿凿坏了处。如《诗》、《易》之类,则为先儒穿凿所坏,使东说念主不见当来立言本意。此又是一种功夫,直是要东说念主忍让平气,本文之下打叠,空空荡荡地,不要留一字先儒旧说,莫问他是何东说念主所说,所尊所亲,所憎所恶,一切莫问,而唯本文本意是求,则圣贤之指得矣。若于此处先有私主,便为所蔽而不得其正,此夏虫井蛙是以卒笑话于大方之家也。
这一态度与设施,李光地是充足招供与袭取了的,这从他的《诗所》的注说样子,就不错看得很明晰。兹举一例:
蘀兮蘀兮,风其吹(古音昌戈反)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
蘀兮蘀兮,风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女。
以风高而木落,喻时过而容衰,欲实时倡和以相乐也。
《蘀兮》二章。〇男女相悦之辞。(《诗所》,第191页)
陈旧注音随文标出外,莫得“留一字先儒旧说”,就是告成由文辞推寻诗意,正如四库馆臣所讲:
(《诗所》)大旨不主于训诂名物,而主于推寻《诗》意。其推寻诗意又主于涵泳词句,得其好意思刺之旨而止,亦不旁征奇迹,必求其东说念主以实之。
总体上看《诗所》,李光地的推寻诗意,诚然难免夹有“诗义”的影响,但他昭着有相识地将“诗意”与“诗义”作了区隔,重点先在“诗意”自己,然后再另起表明诗的题目章数,下以一圆圈标记别阐“诗义”。
不外,李光地诚然在推寻诗意的态度与设施上继续了朱熹的诗学,但在具体的论断上并莫得全盘接纳。即即是朱熹最具冲破性的对于《郑》《卫》淫奔诗之说,李光地非常招供,“诸儒以为否则,今独信之者,谓非是不及以见乱之所生,为《二南》之左契”(《诗所》,第129页),但在具体诠释上,也仍然是因诗而言,或接纳朱熹的,或从旧说,或都确信,或都含糊,不一而足,充分推崇出李光地诗学上的兼容择善与昂扬其见。兹各举一二例以见之:
《简兮》四章。《朱传》独得诗意。(《诗所》,第164页)
《静女》三章。旧说牵合,文义皆窒。宜从《朱传》,为淫奔期会之诗。盖自《柏舟》以下,虽不可考其时世,然其始也,夫弃其妻,君不恤其臣费力。至于《北门》、《北风》,而君臣之说念穷。《静女》以后三章,而配偶之伦乱矣。(《诗所》,第166页)
《新台》三章。从旧说。
《二子乘舟》二章。从旧说。《邶诗》凡十九章,据旧说皆卫事。然系之《邶》者,其时列土讴谣,各为声调,用其调以歌讴,则入其国之部。如汉初所谓清平、越、楚之类也。《鄘》以后仿此。(《诗所》,第167页)
(注《行露》三章):《郑笺》、《朱传》说备矣。(《诗所》,第147页)
《子衿》三章。《序》谓刺学校,《朱传》谓淫奔者。详诗意,俱无显证。或亦一又友相想念之辞尔?(《诗所》,第193页)
由上所引,还不错看到,不管是接纳,如故含糊,李光地又视问题自己,以及必要性与否,或申说,如注
《静女》三章、《邶诗》十九章皆卫事而系之《邶》者的说明,或论证,如注《匏有苦叶》之二,或存疑,如《子衿》三章诗意的领略。兹再举一例以佐之,《驺虞》二章注曰:
《毛诗》云:“虞东说念主翼五豝,以待公之发。”《郑笺》云:“君射一发而翼五豝者,战兽类之命,仁义之至。”案:此即成汤祝网,取无谓命者之意也。其时亦必因有驺虞之瑞,而推是以感之者。故曰其仁如斯,此之谓驺虞矣。与《周南》于嗟于麟同意。(《诗所》,第152页)
综不雅李光地对于诗意的诠释,重在两个方面,其一即是朱熹讲的“本文本意”,其二是“兴”的标示。请先举《桃夭》三章为例,不雅其“本文本意”的探求。《桃夭》: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东说念主。
吟哦三章,诗东说念主有灼华/室家、蕡实/家室、叶蓁/家东说念主的语词区分,唯有说明三者的区别与研究,始能呈现此诗的意想。李光地注曰:
桃华则实,既实则复生叶而无边不穷矣。家者统言表里,室者专言内寝,女谓男曰家,男谓女曰室。家东说念主,则自家之表里老小,以至臣妾皆是也。女之初嫁,犹始华也,必能与夫相顺,故自内以及外,而曰宜其室家。既嫁而成生育,犹既实也,必能与其类相和,故自外以及内,而曰宜其家室。助夫以理表里,犹既实而叶也,必能使家之尊卑老小,下逮臣妾,无不得其欢心焉,故曰宜其家东说念主。
对于灼华/蕡实/叶蓁,李光地以“桃华则实,既实则复生叶而无边不穷矣”一语以解之,而将诠释的重点放在了室家/家室/家东说念主的诠释上。诚然李光地的诠释难免于诗义的渗透,但他终究是扣紧着灼华/蕡实/叶蓁的物象而诠释了室家/家室/家东说念主的区别与研究,使得总计诗意得到明晰的呈现。要是将此与后续别起的诗义讲明对比,“文王太姒之化,行乎国中,故有贤女,而诗东说念主好意思之”(《诗所》,第140页),前述之诠释诗意的性质更为明确。
像《桃夭》这么,将三章的诗意举座作出诠释,在《诗所》中不错领略为主要样子,这么能比较好地将诗意作出连贯的诠释。但有些诗的意想错综来去,李光地又会逐章诠释,使诗意的线索与复杂感充分呈现。请照引《匏有苦叶》四章为例以见之: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
济,即《禹贡》之济水也。匏有叶则未可佩,济水深则未可涉。正人量尔后进,如涉者之估量其深浅也。
有瀰济盈,有鷕雉鸣。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
言无为之急进而求合也。濡,犹滞也。济水方盈,则当滞其轨而不前矣。雉之雌者,俟雄之雊而求之可也。今也济盈而不知滞其轨,雌雉鷕鸣而先求其牡,可谓犯时而失义矣。飞曰雌雄,走曰雌雄,然可通称。雄狐、牝鸡之类是也。《传》、《笺》说非是。
雍雍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
承求牡之意而言。亲迎之礼,男下女也,然犹必先进预事,而不苟合如斯。《易》所谓“渐女归吉”者也。况可自我而先求之乎
招招舟子,东说念主涉卬否。东说念主涉卬否,卬须我友。
承不濡轨之意而言。始言徒涉当度也,继言车涉当慎也。今有舟焉,似无疑于涉矣。然则犹否者,正人之行,必以其彙,我友未至,则犹不之涉也。《传》曰:“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一又。”正此诗之意也。(《诗所》,第160页)
总计《匏有苦叶》四章虽只是以涉水、求牡为喻,但首章举涉水,次章兼举涉水、求牡,三章承求牡之意,终章承涉水之意,意想变化,来去歌诵,要是笼而统之,例必难以将总计诗意诠释出来,故李光地取逐章诠释。
从李光地对诗意的诠释看,他对“本文本意”的追求是充满着现实主义倾向的。《诗经》正本即是中国传统诗歌中的现实主义的泉源,不管《风》《雅》《颂》都充分彰显了这一性情;诚然《颂》大都是祭神祭祖的内容,但其精神仍在现实东说念主间的关怀。而况,从孟子确立的“知东说念主论世”与“以意逆志”的解诗原则,总计解诗的传统亦然现实主义精神的贯彻。因此,在这个好奇上,李光地对诗意的诠释充足是对这个传统的秉持,实毋需赘言。这里仍然指出这少许,诚乃但愿能对李光地秉持这一传统作一些具体说明。除了前述发愤将诗三百作各得其所的大配景笃定之外,李光地在具体的诗意诠释上,也发愤给出稳健现实境况的诠释。兹举宏不雅与微不雅各一例以见之。宏不雅的例子是对《将仲子》三章的诠释,以坐实总计诗的语境:
《将仲子》三章。旧说仲子,祭仲也。而此诗为庄公之意,以为无侵我家事,无残我昆玉,我非溺爱,特上有父母诸兄,下有东说念主言,不可不畏耳。朱子不从,而以为淫奔之辞。今考《国风》之例,多以对于君卿医生者居前,风气居后。民间淫奔之诗,不应次此。且朱子于后二篇,既从《序》说,则此篇亦一时势也,故姑仍旧。(《诗所》,第187-188页)
李光地的判定是否正确,诚另当别论,但他发愤在具体的语境中去领略诗意的诉求与设施,则一目了然。微不雅之例见对《北风》三章中的沟通尾句“其虚其邪,既亟只且”中的“邪”字的注解:
邪,余也。《传》曰:“归邪于终。”古法朔虚闰余,多归之十二月。十二月,一岁之终。余分闰位,又一运之终也。既亟只且,言其时已迫也。(《诗所》,第165页)
对这句诗的诗意诠释,频频并无歧义,但对“邪”的诠释,李光地给出了不同的诠释。朱熹注:“邪,一作徐,缓也。”这个诠释为今东说念主接纳,程俊英注:“邪:‘徐’的假借字。”李光地天然知说念朱熹的注视,但他引入历法归闰的特殊用辞,使得“邪”的领略与《北风》“以岁之将尽,兴国运之将终也”的总计诗意无疑有了更具体现实的集中。李光地的这种现实性的追求,可谓呈现于他的总计解诗中,他的论断是否都正确,诗意是否应该通过这么的诠释来把合手,充足不是本文所要顾问与判定的问题,但由中却足以看到李光地的诗学中充满了理学的好奇,他但愿在诗意中能呈现理,而理是实在无妄的,故尽力置诗意于现实中给予诠释。前文尝引四库馆臣的一个论断,称李光地诠释诗意“不旁征奇迹,必求其东说念主以实之”,似乎指出李光地不重具体的历史验证,这确凿是事实。但对于只知诗而不知诗东说念主的诗三百,所谓“必求其东说念主以实之”昭着是不可能的,大致在规复诗的语境基础上,进而对诗意作出稳健情理的诠释,碰巧恰是李光地现实主义地诠释诗意的表证。兹再引一例直陈“物理”的,以为佐证。《鸡鸣》首章:“鸡既鸣矣,胡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李光地注诗中“鸡鸣”与“苍蝇之声”:“以物理验之,无有鸡未鸣而蝇鸣者。故一说非特鸡鸣也,且有苍蝇之声矣,言侵晓也。”(《诗所》,第195页)实践上,即便如斯解诗,诚然是坐实了诗意,但很容易使诗意变得了不测思,这是一个很难幸免的事实。好在李光地解诗,还能扣住诗的性情,这便归功于前文言及的他解诗所正式的第二个方面,即“兴”的标示。
兴是传统诗歌看成言语艺术的审好意思特色地方,其各式类型在诗三百中得到了集聚的呈现。能否在解诗中对兴加以标示,不错说是辩别对诗三百的领略是否在文体艺术的层面给予领略的圭表。朱熹的《诗集传》的孝敬不仅在于对汉唐诗经学的冲破,而况也在于他在冲破的基础上对诗三百作出了文体艺术实质性的诠释,其中对于兴的分类商议即是他超迈前东说念主的记号性设立。李光地在《诗所》中诚然莫得全面系统地讲各种兴,但他昭着充分相识到兴的使用,故而在诠释诗意时,对各种兴作有代表性的点示。如释《关雎》首章与次章,即是举飞禽与植物类的起兴
雎鸠挚而有别,以兴淑女之贞一幽深,欲得之以为正人之善助。
荇菜可荐鬼神,以兴淑女可供祭祀。(《诗所》,第136页)
释《兔罝》三章是举工具类的起兴:
罝兔之东说念主,椓之丁丁,有其具矣,故兴其可为公侯之干城。施于中逵,得兔多矣,故兴其可为公侯之良助。施于中林,无深不得矣,故兴其可为公侯之腹心。(《诗所》,第141页)
释《简兮》四章:“以山隰之有榛苓,兴贤从之在侧陋。”(《诗所》,第164页)以及释《行露》首章:“以露之沾衣,兴东说念主之污身。”(《诗所》,第147页)则是举物与物的干系,以及物与东说念主的干系类起兴。释《王风·扬之水》三章:
以首句之兴不雅之,则彼其之子,谓王使各国之东说念主,与己更番者,其令不行也。(《诗所》,第182-183页)
与释《郑风·扬之水》二章:
此所起兴,与《王风》同而异。《王风》兴王令不行于诸侯,此兴东说念主言不成以间彼己之交也。(《诗所》,第193页)
又是举同类起兴的变化。以致于无法明确判断的起兴,李光地也强调,虽辞自己无所示,但仍然应该体会诗的所兴,如注《园有桃》三章:
此诗文意,《朱传》尽之,但为何事兴感,则不可晓。大抵诗意不不错辞寻者,当不雅其所起兴。(《诗所》,第201页)
概言之,李光地对诗三百兴的使用是给予充分关注的,这使得他对诗意的诠释莫得因为他的理趣追求而失去诗味,从而也使得诗背后的情谊得到合理的呈现。《卷耳》四章的诠释就极好地表证了这少许,尽管莫得点示兴的使用:
首章之我,后妃自我也。后三章之我,为文王我也。言行役苦辛如斯,必有所诟谇而伤感,盍姑酌酒,以忘情而消忧乎?卒乃如闻其叹气之声,而设问其为何,知其必有所怀伤而不成已者也。或问:圣东说念主虽有冗忙事役,岂至于动情乎?曰:圣东说念主亦东说念主尔,未有忘情者也,但中节则圣矣。(《诗所》,第138-139页)
三、曲尽情理
相对于诗意的诠释,诗义的讲明无疑显得更为难题。如上节所举的《子衿》三章,这首有名的诗,就其诗意而言,不可谓不明晰,但其诗义究竟是什么,却视力大不同。李光地讲:“《子衿》三章。《序》谓刺学校,《朱传》谓淫奔者。详诗意,俱无显证。或亦一又友相想念之辞尔?”(《诗所》,第193页)当代以文体的本位来看《诗》三百,天然不错不顾问超乎诗意之外的诗义,以致不错根底不酌量诗义的存在与否。不外,即便相持文体艺术的本位,充足含糊诗意之外存在着诗义,亦然难题的,因为这虚假足取决于作家的意图。一件艺术作品一朝造成后,作家其实并不成傍边接纳者对作品作出各种的的领略,包括由作品繁衍出来的指义。况且,在西方,艺术得到我方寂然的实质料位,亦然迟至康德以后的事;而在中国传统的艺术世界中,艺术作品的创作遥远是在承认“载说念”的艺术想想氛围中张开的。因此,包括《诗经》在内的,看成儒家总计精神价值泉源的“六经”,翰墨背后的义理是根底不可能加以扬弃的。能否发现诗义是一趟事,含糊诗义的存在却是难以接纳的。李光地充足遭受了这么的难题,但他仍悉力去掘发诗义,比如在注《芣莒》三章时讲:
《芣莒》三章。旧说以为妇东说念主之诗,然无好奇可寻。惟其采而收之,曲尽一事之理者,可为求善取益之喻。而诗之次在于《兔罝》之后,殆以文王求才之殷,取才之尽。作家因《芣莒》以起兴,犹之《关雎》“荇菜”之义欤?(《诗所》,第142页)
因此,李光地的《诗所》将诗意与诗义作分开说明,也不错看作是他对这一问题的样子化安顿。
由于诗义是对诗意之外的寓义追寻,因此诗义虽见之于具体的诗意,但诗义在性质上却无疑趋向于具有遍及性的义理,上引注《芣莒》三章所谓“曲尽一事之理者”,即是明晰的表证。李光地在具体的阐述时,也非常天然地将诗义引向遍及性的呈现。请举数例以见之:
《出其东门》二章。嫉淫者之诗也。寰宇之物,有非分之所当者。苟想存焉,虽不求之,费力累其心矣。想不存,则与己无与也,岂独女色一事然哉?(《诗所》,第194页)
《甫田》三章。刺东说念主之好大而躐等者。(《诗所》,第197页)
《权舆》二章。穆公好贤,而继世者不成承其好意思。权之于物,轻重不更也。舆之行路,辙迹不改也。不承权舆,犹言不遵轨度。(《诗所》,第215页)
《衡门》三章。依《朱传》。〇东说念主能常在衡门之心,则无入而不昂扬。(《诗所》,第216页)
上举四例,前两例因诗意而言明东说念主具有遍及性的心机行动,后两例则是东说念主具有遍及性的步履准则。心机与情理虽有显隐之别,但各有遍及性的章程,李光地讲明的诗义恰是具有遍及性的理。在临了一例中,已指出诗义“依《朱传》”,但李光地仍别起加以申说,标示诗义所具有的遍及性。
此外,在上举的李光地讲明诗义的例子中,还有一个光显的特征,那就是诗义的讲明并莫得作抽象的张开,而是以切近生计学问的面孔加以抒发。频频,与遍及性有关联的是抽象性,这恰是诗义所呈现的宋明理学的义理的基本特征。义理的讲明往往依赖于逻辑的推衍,逻辑的推衍因演绎与归纳的区分推崇出不同的论证力,但它们的论证力量基于理性的运想则是一致的。但是,李光地以近切生计学问的面孔来讲明诗义的特征昭着莫得过多地应用逻辑,而是告成由诗意切换到诗义,进而以生计学问加以讲明。比如上举注《出其东门》二章例。诗意已定性为嫉淫者之诗,但李光地揭明的诗义却是遍及存在于东说念主的一种心机:“寰宇之物,有非分之所当者。苟想存焉,虽不求之,费力累其心矣。想不存,则与己无与也,岂独女色一事然哉?”他的阐述昭着莫得逻辑的论证,但读者反不雅我方的生计实践,昭着会接纳他揭明的义理。李光地讲明诗义的设施上的这一特征,不错只是领略为传统诗教的特殊性使然,因为诗以具体的形象性来抒发情谊与想想,但也不错领略为总计宋明理学在确立义理,以致赋名为“天理”以强珍爱对具体事物的超过性时,遥远又悉力于将理依附在理性的现实生计中的基本精神。不管是朱熹所强调的理气搀杂一元论,如故宋明理学津津乐说念的“轩敞泼地”,都是这一精神的表面抒发与生命诉求。由此而论,李光地的诗义讲明要是放在总计儒家诗教的传统与宋明理学的具体表面中加以领略,天然能得到更丰富的义蕴。
从内容上看,李光地对于《诗》三百的诗义讲明,充足是放在修真金不怕火治平,情趣-伦理-国度-寰宇,
以及天东说念主之际的宋明理学架构中的。这在他的《诗所序》中作有明晰的空洞:
始于配偶之细,而察乎寰宇之精采。发于情面之恒,而极乎天载之高明。夫如是,则三百之繁言,四始之宏纲,小大兼举矣。夫子教东说念主学《诗》,近则在于墙面,远则使于四方。要其指,则曰不错兴。责其效,则曰不错言。呜呼!反之于身而可哉。(《诗所》,第130页)
只是与宋明理学的完满表面形态比拟,诗三百的内容更聚焦在男女情趣与伦理家国的维度上。在《关雎》三章诗义的讲明上,李光地不仅明晰地以此内容来讲明《关雎》,而况以此为总计诗三百定基调、作安排。他讲:
《关雎》三章。文王后妃所自作也。古者朝有外职,宫有内职,外职旷而天工不举矣,内职缺而阴教不修矣。故天则播五行于四时,而月生焉,王则都家以治国,尔后妃主焉。嫔御以下,皆是以佐内理者,如星之助蟾光也。后妃无妬害之私,极诚求之切,不错章文王刑于之化。周之兴也,有自来已。故《关雎》者,后妃求贤于内也。《鹿鸣》者,文王求贤于外也。家者国之本,故风始而雅继。以至《大雅》之《文王》,则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颂》之《清庙》,则曰:“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呜呼!不雅以四始之义者,而知急亲贤之为务矣。(《诗所》,第136-137页)
“文王后妃所自作也”,至“故《关雎》者,后妃求贤于内也”,这是对《关雎》作诗义的讲明;“《鹿鸣》者”以下,即是对《小雅》《大雅》与《颂》的诗义定位。李光地天然清爽《关雎》的诗意,深契这是一组抒发男女情趣的诗,但他在诠释这么的诗意基础上,将诗义引向宋明理学的义理层面,使得诗意与诗义各得其所。请举数例以为具体表证。
先看《氓》六章。这是一组形容男女相爱受室而最终分歧的叙事抒怀诗,为什么最终会是这么的结局呢?其中涵有怎样的好奇呢?李光地曰:
不雅首章,知其合之不正也,是以终离。《易》曰:“泽上有雷,归妹,正人以永终知敝。”夫以阳求阴,以男下女,正也。以泽感雷,非正也。正人知其终敝,而不正者不想其反也。故其爻曰:“女承筐无实,刲羊无血。”关联词其过在女矣。圣东说念主存此,示男女苟合之戒。(《诗所》,第176页)
国产三级此理是否对,天然不是本文的论题。
再看讲家庭代际干系的《凯风》。《凯风》四章形容一位母亲虽重荷生育了七位孩子,但内心却不成自若。李光地曰:“母不安其室而子自责,言既不成成身以悦亲,又不成顺亲以尽孝。”(《诗所》,第158-159页)“成身”指向的是立业,“顺亲”指向的是孝养,二者往往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家庭的代际干系。
临了看《蒹葭》三章。这首收入《秦风》的诗是驰名的抒怀诗,形容追求意中东说念主而不得。《序文》以为诗义在“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朱熹作《辨说》,以为“此诗未详所谓,然《序》说之凿,则必否则矣”,故《诗集传》只释诗意(《诗集传》,第378、509页)。李光地除了注音外,于诗意莫得再作任何诠释,表明他充足接纳朱熹的诠释,但于诗义却作了长段讲明:
秦始立国,则尚威严,重刑杀。如白露之为霜,日出而犹未晞,日高而犹未已也。于是之时,犹有周之遗贤,守先王之说念者,如蒹葭之苍然独秉后凋之节。然则非时所尚,则遁世自藏费力。逆其说念以求之,不可得见也。顺其说念以求之,固未曾不在焉。无如霜露之势日甚,则所谓苍苍者,亦将如彼大运何哉?周之兴也,访说念箕子,惇典于殷之献民。及乎幽、厉伤之,练习毁灭,故曰:“呜呼哀哉!维今之东说念主,不尚有旧。”秦之立国,与三代圣王,如阳春祈寒之相背。其后至于尽灭仁义德教,盖所由来者渐矣。是以商鞅、李斯,得售其术,而四皓、两生辈,至汉世犹未敢出也。《易》曰:“履霜知冰,阴始凝也。驯致其说念,至坚冰也。”关联词兹诗之所见者远也。《序》说疑有所受,然蒹葭、白露之说,则非尔。(《诗所》,第212-213页)
细玩这段翰墨,可知李光地一方面是接纳了朱熹的诗意诠释,明确指出《序》的“蒹葭、白露之说,则非尔”,另一方面并虚假足接纳朱熹“《序》说之凿”的判定,而是以为“《序》说疑有所受”。李光地是从《蒹葭》三章属于《秦风》襄公的历史语境开赴,基于诗意,进而追寻秦国立国的根底政事理念,对推行仁义德教如故刑杀苛政进行了分辨,讲明诗义。要是理料到李光地的《诗所》是他晚年承康熙钦命的临了经解文章,由此或亦可窥他的精心。
上述三例,分属个体、家庭、国度,实涵盖了李光地所阐述的诗三百的诗义内容。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这些内容都触及现实的生计,因此诗义的讲明基本上都是含有价值取向的,上举诗例都足以见证。但是也不妨有例外,比如《采葛》三章。这是一首想念情东说念主的名诗,诗的意想很明晰,但由于此诗包摄于《王风》,李光地以为仍反应的是平王东迁初期的畿内风气,(《诗所·王风》序,第180-181页)因此他对于这首诗的诗义似保留了正面的领略。然则,这与《序》与《朱传》都不同,故他仅予指出,莫得作出明确的价值评判:
《采葛》三章。《序》以为惧谗者,似阔。《朱传》以为淫奔之诗,亦未有以见也。(《诗所》,第184页)
由于诗义遍及含有价值判断,天然就触及到了传统诗学中广空谈及的教化功能问题,即好意思与刺。频频,李光地在讲明诗义时,好意思刺二端是认敌为友的,但也有一些诗,好意思与刺又是相互关联的,比如《风雨》三章:
《序》谓想正人者,可从。盖以风雨鸡鸣为兴也。鸡之知时,或有东方微濛之景,则感之而鸣。然风雨冥晦,且无星月之光,而鸡鸣之节不改也。郑俗昏乱,而犹有心知礼义,独为言行而不失其操者,是以同说念者见而喜之。(《诗所》,第192-193页)
“骤雨暴风,鸡鸣不已”,这是对“心知礼义,独为言行而不失其操者”的称好意思,但同期即是对“郑俗昏乱”的风刺。因此,李光地强调领略诗义的好意思刺问题,应该持辩证的不雅念,不成作僵化的主理。在讲明《桑中》三章诗义时,李光地曰:
此类之诗,《序》皆以为刺时也。夫讽一劝百,犹或非之,岂有自比于乱,而设淫辞,遥远无微文深意之可想者?而曰“是以刺时”,必否则矣。朱子与吕氏来去终分歧者,以此。其记《桑中篇》,辨论详矣。大抵自古学者,以三百之删,皆经圣手,而又有“想天真”之一言,不应复有鄙亵混杂其间。夫删《诗》之义,犹之作《春秋》也。《春秋》何尝没乱贼之迹哉?著之者,戒之也。况又有善恶之相形,祸福治乱之相应。《春秋》成而惧,《诗》三百而皆不错兴者,此矣。无,犹毋也。想天真,戒辞也。言学《诗》者,以辨邪正为急,犹学《春秋》者,以正名分为先也。未闻有以商臣蔡般之在简,而云君父之可贼者,则于圣东说念主之存《郑》、《卫》也奚疑!(《诗所》,第169页)
李光地由《桑中》诗义,对总计《诗》三百的好意思刺问题作了讲明。由于孔子对《诗》三百有“想天真”的论断,换言之,即在价值评判上都应具有好意思教的正向功能,然则《诗》中却有“鄙亵混杂其间”,似与“想天真”组成冲突。李光地强调:“夫删《诗》之义,犹之作《春秋》也。”《春秋》所记多有“乱贼之迹”,但“著之者,戒之也”。以《诗》比《春秋》,《春秋》不错使乱臣贼子惧,《诗》三百则皆不错兴,“想天真,戒辞也”。
四、结语
宋明理学,尤其是程朱一系,至清初,已为官方相识形态。从汉唐经学中转出的理学,经过想想的创发与演化,至此已使自身在经学的新形态,即与汉学相对应的宋学下,得到安顿。李光地的《诗所》就是典型。在《诗所》中,似乎已莫得了《朱传》对《序》的含糊与悬置所带来的想想冲击,更多的是呈现为从学术到想想的各式焦灼的消解;在理学的表面上也似乎穷乏新的股东,更多的是呈现为既有想想的讲明。但是,从对《诗》三百的语境规复,到诗意与诗义的诠释与讲明,《诗所》不仅展现了从经学转出理学的流露模式,而况更使转出的理学复与经学相合连接,宋明理学的想想历程至此呈现出闭幕。
《中国玄学史》,2020年第2期